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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:配偶死亡,應辦理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負擔嗎?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西湖鄉戶政事務所

一、毋庸至戶政辦理,民法相關規定,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負擔,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,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,如配偶死亡,由他方行使之。

二、請申請配偶死亡登記詳載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,提憑向有關機關單位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