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毋庸至戶政辦理,民法相關規定,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負擔,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,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,如配偶死亡,由他方行使之。 二、請申請配偶死亡登記詳載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,提憑向有關機關單位證明。
一、毋庸至戶政辦理,民法相關規定,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負擔,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,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,如配偶死亡,由他方行使之。
二、請申請配偶死亡登記詳載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,提憑向有關機關單位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