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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實施彈性上班:每週一至週五中午不休息,便利民眾中午辦理各項戶籍登記案件。
2. 法令諮詢服務:歡迎民眾就各項戶政問題與本所主任面對面溝通或諮詢。
3. 縮短國民身分證請領時間:初、補 (須有足資佐證之證照)、換領隨到隨辦,資料齊全於受理10分鐘完成。
4. 縮短改名申請時間:改名案件證件齊全,隨到隨辦 。
5. 辦理通信申請服務:提供書信方式受理申請戶籍謄本(需備妥申請書、相關證明文件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規費、回郵信封)
6. 辦理電話申請服務:提供電話先行受理申請戶籍謄本或補換領戶口名簿,再攜國民身分證、印章到所取件。
7. 綜合受理各項戶籍案件:單一窗口作業,每個櫃台不分村別皆可受理。
8. 落實便民服務:於本所入口設置意見箱,歡迎民眾針對服務不周或需改進處給予意見,以便本所改進。
9. 提供愛心設備:如老花眼鏡、愛心傘、輪椅等。
10. 設有愛心鈴:針對年老或行動不便者,並派專人導引協助。
11. 設置無障礙空間:設置殘障坡道、扶手、導盲磚、愛心服務鈴、輪椅等,並派專人導引協助。
12. 到府服務:針對殘障重病行動不便者及六十五歲以上老人,提供到府服務。
13. 全國戶政電腦化:民眾免填申請書並可提供跨縣市任一地區之現住地戶籍謄本。
14. 戶政業務資訊化:以電腦取代人工作業,縮短作業時間並發揮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效益,提供更便民的服務。
15. 簡化遷徙登記:遷徙一地受理(在遷入地辦理),無須兩地往返奔波。
16. 受理委託代辦各項戶籍登記:本人因故無法到所辦理者,可由受委託人攜帶兩者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、委託書及相關證件辦理。
17. 設置電子字幕機:提供相關戶政資訊與最新訊息,加強戶政宣導工作。
18. 設置法令櫥窗:張貼自行設計之法令宣導資料,供民眾閱覽。
19. 規劃優良洽公環境:推展辦公室綠化美化,並播放優美音樂。
20. 可跨所核發日據時期及台灣光復後電腦化前除戶謄本:內政部「戶籍資料數位化系統」業已建置完成,可核發任一戶所日據時期及台灣光復後電腦化前除戶謄本。
21. 派員到校受理國中生初領國民身分證:每年三月份到校受理國中應屆畢業生初領國民身分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