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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對象:
1.六十五歲以上年邁行動不便者。
2.身患重病住院或在家療養不便外出者。
3.殘障行動不便者。
4.設籍本鄉並實際居住者。
服務項目:
1.申請印鑑登記或証明(意識不清者不包括在內)
2.請領國民身分証(意識不清者不包括在內)
電話預約專線:037-921344